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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他在异世过得怎样?奚存青惴惴不安。



    因爱故生怖,他算是真切地体会到了。



    他定了定神,沉心入境。



    林德鼓起勇气走近布庄的大门。



    布庄忙碌的伙计热情地走过来:“这位小爷,是做衣服还是扯布?咱这里什么花色什么布都有!”



    “我……”林德有点尴尬,“你们这里招不招工啊?”



    伙计看着一愣,上下打量了下林德:“这个……咱也不知道,咱去问问掌柜的。”



    布庄掌柜是一个颇有气质的中年人,背着手过来,问他为何要来这里做工,又听出他口音不似本地人。林德扯谎说,自己是从山郊野外下来的,山野村庄被泥石流淹了,就他一个人逃下来,不知往何处去,走着走着误打误撞就来这了,恳请掌柜大发慈悲收留,他年轻又有力气,一定会好好干活报答掌柜的大恩大德。



    掌柜果然是个心软好说话的,见他恳请得可怜,就允许他留下来,让他去镇子边的小河把自己洗干净,出钱给做了新衣裳,睡的地方就安排在小库房旁边的一个杂物间,支棱起一张破床,铺上褥子就成了。



    暂时有钱有吃有住,林德安顿下来,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凤新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镇,热闹些的地方半个上午就能逛完,他所在的布庄是全镇唯一也是最大的一个布庄,不愁没有生意,每天都是忙忙碌碌的,总有顾客上门,当然忙也有忙的好处,掌柜的从不故意搞些缺斤短两的卑劣手段,买多少是多少,对忙碌的伙计自然也是待遇优厚。



    布庄另一个伙计,也是他第一次上门招待时的伙计,叫宋明,也是个老实且没本事的,不会勾心斗角使绊子,只是爱喝点小酒,认认真真攒钱,说要娶媳妇,修房子。



    林德觉得这个地方真的挺不错,就是这里灵气再丰沛一点就好了。



    凤新镇不是什么风水宝地,灵气比较稀薄,连带他修行进度很是缓慢,他想找找适合修炼的地方,他自己自由的时间不多,也只有下班的时候,回来太晚镇上一片乌漆嘛黑的,路都找不着。



    找来找去,发现还是河边灵气稍微多一点。水也是灵脉的变种,镇上老人都说不清这条河的源头是哪,只知道靠水吃水,镇上所有的饮用水源都仰赖这条安静的河流,夏涨水秋枯水,不淹也不干。



    于是他花了钱买了根钓竿,每天布庄一打烊,就拎着钓桶钓竿去河边假装钓鱼,装模做样挖条蚯蚓做饵,摆上架势就不管了,安心打坐吐纳直到修行结束,一条鱼都钓不上来。



    如是过了四五天,他修行进度很快,很高兴。正好本月的工钱发放下来,刨去初次安顿下来预支的钱,还剩一些。他买了棉花,请匠人弹一床新褥子,好睡得软和舒服些,弹棉花的说下午就能弹好,到时候来取。



    半天功夫,林德就背着手上街溜达,虽然这条街他溜达过很多次,但今天才打算花点钱犒劳下自己大半月来的辛苦劳作,以前只能眼馋。



    揣着工钱进酒楼,这家酒楼他观察已久,菜色不错,味道也好,每天中午酒菜热蓬的香气直冲鼻孔,宾客盈门,贫贱老客常来。小地方,做长久生意的都有两把刷子。



    有钱才有底气进店,林德站在柜台前,看着着悬挂的菜式招牌及价钱仔细盘算,首先要一壶酒。这家招牌酒叫芦花烧,酒香味十足,不知喝起来是什么味道,自然是要点。



    有酒自然要下酒菜,荤卤的小菜点不起,花生米还是可以的。



    至于肉菜,他琢磨了好久,听柜台伙计竭力推荐招牌菜红烧肉或荷叶鸡,但这两他只能点一个,左思右想,忍痛点了红烧肉,想着下次再来尝尝荷叶鸡,再点一碗蛋花汤。有荤有素有汤,齐活了。



    “好嘞客官,您上桌等着,菜很快就好!”



    林德刚来,店内人还不多,随便找了个靠墙的桌子候着,松松筋骨。



    环视一圈,仰头看店内屏风上墨意淋漓的潇洒书法,写的是一首诗,认了半天,勉强认出来几字半句,念出了声;“一夜长风万里来……山,江山吧?无处不……什么玩意,写的真丑。”下半更难认,林德看得磕磕绊绊,满纸鬼画符,不知摆着有什么意思。



    这张不好看,他去看下一幅,是一张五言,与第一首是同一人书写,笔迹粗狂,不过比前面的七言要好认多了:“月夜海潮平,云波寄远星。明宵千里景,独守镜台心。啊,还行。”



    认出了一整首诗作,他有些得意。



    中午快到了,来酒楼吃饭的人多了起来,林德赶紧坐上自己占的座,等小二上菜。



    小二先上了蛋花汤和酒与花生米,说饭和红烧肉一会就上来。林德坐下来搓搓手,先小小品了一口期待已久的芦花烧——哇!好辣!辣得他瞬间冒出眼泪。



    他揉揉眼睛,泪眼朦胧地夹了粒花生米吃下去,花生米还是好吃的,只是芦花烧带来的伤害却是没办法那么容易被抵消。他揩去眼角的眼泪,心想这要是被别人看到了不得笑话死。



    “这座儿有人吗?”一个人走过来问,林德用力夹了夹眼皮,才看到店内大堂快座无虚席了,反正他三碟儿菜占不了半张桌,“没人,你坐这吃吧。”



    对方说了句谢谢,坐下来也是等上菜。



    林德不死心地品了口芦花烧,好辣,还是好辣,喉咙真“烧”得疼,吞刀子一样,难以理解这么不好喝的酒为什么能成为酒楼的招牌,也可能是自己不适合喝这个,心疼自己白花的钱。



    “你不会喝酒?”坐在对面的人问。



    林德抬起眼皮,发觉对面是一个长得很青涩稚嫩的少年,他五官嫩得出奇,像个质朴的孩子,然而晒得有些黑的皮肤、打着补丁的衣服和粗粝的手证明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并且已经干了很长时间的农活了。



    林德觉得有点恼;“关你屁事!”气得直翻白眼。



    “这酒我也觉得不好喝。”少年说,“不过年纪大的人喜欢,味道烈,容易醉,能忘记很多不高兴的事。”他打量着林德,目光有些探究,“你不是本地人吧?”



    空钩钓鱼



    “是啊, 我不是。”林德觉得这没什么好说的。



    “菜来嘞!”小二端着大碗热腾腾的红烧肉和香喷喷的秫米饭上桌了。



    林德顾不上生气了,急哄哄地夹肉吃拌饭,作为酒楼的招牌菜它很当得起身价, 红烧肉肥瘦分明, 香得爆汁流油, 滑溜溜地就吞下肚,贼好下饭,很快吃得嘴巴油光光, 再喝一口蛋花汤解腻, 吸吸呼呼将两盘菜一扫而空,最后慢慢揉着撑起来的肚子一口口喝剩下的蛋花汤, 啃花生米。



    少年的饭菜也上来了,就是零星的肉沫儿炒土豆丝。他也吃得香, 饭扒得很快,林德看他吃饭,用指甲抠着牙缝的肉丝, 想他这一碗饭花了多少钱, 看他吃得这么香, 心里也好奇起来,或许味道挺好?



    少年吃完抹了抹嘴巴扭头就走, 林德也没继续待下去的理由,吃完了还占座不地道, 起身施施然地回去。



    吃了一顿好饭, 下午抱着软和的新褥子高高兴兴回去,铺上床, 躺得真是舒服,明天还要干活。



    秋收时节将到, 镇上的农民都开始预备着抢收了,妇女们则预订布匹做新衣棉袄,不过镇上能年年换新棉衣的终究是少数,都是信赖的老客户,有些人家定了衣服忘记了迟迟不来取,还要店内伙计跑腿送过去。



    “你送镇东头的李家,我送西头的胡家。”宋明将整理好的包裹放在他手上,“直走过去看到磨盘旁边的大树,就拐进巷子里面,进去第二道口之往右拐,里面第三户人家。不知道怎么走就问路人,人家一看你就知道是布庄送货的,不过要记得问清楚,核对好身份。这里面是一套床单,两件小孩衣服,三套大花袄,见面了要人家对上数再给,不对上数不行。”



    “好的宋哥。”林德点头,捧着包裹去镇东头送货。



    三套大花袄抱在怀里既沉且闷,所幸林德现在有点微末修为在身,不觉得非常吃力,搂着包裹走到东头,先看到磨盘旁边的树,是一株大柿子树,树上已经结了好些红彤彤的灯笼一样的果,看着就非常馋人。



    拐进巷子里,进去第二道口子……林德回忆着宋明的话,转进巷口的时候和来人撞了下。



    撇头一看,呦吼,是那个脸长得贼嫩的少年农夫,扛着锄头,锄头上挂着装满水的葫芦,貌似刚要准备下地。



    这时候别人家早下地了,林德伸长了脖子笑:“下地去?”



    少年农夫瞟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干嘛。”



    “这时候过去也太晚了吧?”



    “我家地少,锄得快。”少年农夫扛着锄头慢悠悠地走了,林德搂了搂包裹,继续送货。



    入秋时的忙碌过去,布庄的生意慢慢清闲下来,因要准备过冬,镇上人都会提前备着,看人家都在赶制新衣也跟着做,忙过时候了自然清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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