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 2005 第12夜青丝 (作者:弄月)(2/8)
我顿时愣然,“青丝小学都快毕业了,难道她们这里小学语文没有教过《东郭先生和狼》?一定是青丝这小丫头上课不认真,胡乱开小差所致……嘿嘿,终于找到治你这小机灵鬼的办法啦!”想到这,我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意。
我当下气不打一处来,抢到青丝的身旁,伸手揪住这不知死活的笨狗,恶狠狠地道:“看来你倒有几分先见之明,知道今天我们晚餐的主菜还缺一道狗肉火锅……呃——!”
这般地放任随性,甚至有些俏皮可爱的女子,真的是如外界传闻:清丽如白莲出水,温香若高贵百合,浑身散发着智性冷静、从容优雅,兼具凛然不可侵犯冷艳气质的冰山女神?
就在我为自己伙食或者说是可爱的辣椒争取的同时,我眼角瞥见兰叔叔脸上挂着的笑容似乎有些与平时不一样的东西,就好像……嗯……好像是青丝调皮逗弄我时惯有的表情。不会是我眼花了吧?兰叔叔可是老好人一个啊!但总有些不对劲呢?
我凝望着赖在青丝芬芳柔软的香怀里的小笨狗,正惬意地将它毛茸茸地脑瓜枕在小主人无意识的挺起的酥胸处,不禁再一次妒忌起那只不知死活的笨狗来,当然的还是将它炖成香肉火锅的冲动。
好不容易,兰姨轻轻将腻在她温暖香怀里的青丝放在沙发上,同时抬起秀美的纤足,将那只不肯安分的色色笨狗拨弄到茶几角上凉快去。方才有机会轻启朱唇。柔声问青丝:“宝贝,今天过得开心吧?学校的功课做好了幺?别没事就烦你风华哥哥哦!”
今晚兰叔叔和兰姨都不在家住,原因是青丝的外婆忽然病倒送进医院,这回仍在手术室里急救,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大概是没可能放心回来。
遐想间,我的鼻间一阵抽动,一股熟悉的温热湿滑液体开始在鼻腔间缓缓流动。我慌忙转身,借口执行饭前洗手的好习惯,迅速捂着鼻子冲进洗手间,凭着冰冷的凉水,才终于将这液体给压回去,而我的心,却已经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风华,过来吃饭啦!”兰姨清冷而不失柔和的声音传来,我下意识地站起身,还没来得及开口答应,耳旁传来一声轻吠,倒是当仁不让,替我应声了。
即使是在见怪不怪的当今,兰叔叔和兰姨这对夫妻组合在外人眼中,依然是一种绝对奇异的组合。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兰叔叔迅速在我脸前放大的面容,耳际传来他大惊小怪的问询:“风华,你的鼻子怎幺啦,不是最近辣椒吃多了虚火上升吧?唔……最近的伙食或者该调整为清淡些……”
“唉——都是这只笨狗了!每次见我都这样热情,一声不响就朝我扑过来,结果就撞到我英挺不凡而敏感脆弱的鼻子啦!天妒英才,鼻子长得太帅也是种罪过啊!”
那好色的小狗自然是如斯响应,还示威式地朝我轻吠两声,不安分的小脑瓜在青丝怀里乱拱,磨蹭个不停,痒得青丝咯咯直笑。
“呃——!”我一时语塞,总不能告诉她我是被她十二岁的娇娇女“勾引”得虚火上升,以至于内出血吧?我眼睛转了转,迅速在屋中找到了代罪羔羊。
尽管如此,我仍然有些不舍离去的感觉,或许是方才一番折腾触动了心弦,我就这样默默地倚靠在门框旁,流连眷念着。
我看看时间已经是24:00了,青丝这丫头自从放学回来就和我闹着要去医院看望外婆,折腾了我整个晚上,由于她明天还要继续上学,小孩子又不能缺少睡眠,在我半哄半逼之下到22:30分才不情愿地回房睡觉。
我沉浸在这温暖的家庭氛围里,凝望着青丝父女相亲的画面,察觉到一旁兰姨含笑而视的目光,只觉得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内心充满了对兰叔叔一家的感激,正是他们,让我独自在这陌生的城市求学,还能切身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极大慰藉了我思乡想家的情绪。
兰姨看看我,又望了望重新喜笑颜开的青丝,美丽的凤目眨了眨,失笑地摇摇头,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满怀宠溺地将青丝搂入怀中,一对修长柔美的玉腿隔着茶几惬意地伸直,不经意触碰到我的双腿也不自觉。
指望兰姨为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那是不可能完成任务了,我只得回过头,狠狠地盯视着正和那只敢与我同名的笨狗嬉笑打闹的青丝,企图从她这里寻找突破口,却一不小心,沉迷在青丝那天真无邪的灿烂笑颜里,浑然忘却了该向她讨回属于我名的专利。
且不说兰叔叔个性温和,总是温文有礼、笑脸迎人,而兰姨虽然不是南极寒冰,但一张绝美的容颜后,永远是冷淡少有表情的面目示人,尤其她的冷是一种浑然天成,没有丝毫做作,是天生的傲然冰骨教人移不开眼、不敢轻亵。
“不——!兰叔叔,我什幺事情也没有,关键是伙食不能再清淡了,反而最近辣椒吃得太少,呃……辣椒这东西,女生吃它会长痘痘,男生不吃它却容易得……嗯……得鼻红肿,就像我这样……”我迫不及待地打断兰叔叔的话,伙食再清淡下去还了得,真能淡出鸟来!
青丝的房门紧闭着,我在门前伫立片刻后,我并没有拉开楼道里的灯,只想静静地停留。黑暗中我不由得苦笑了下,在这样的深夜,她的房门要是开着倒真令人奇怪了。
好不容易打发了看起来似乎是对我关怀倍至的兰叔叔,和青丝一起,催促着他赶紧进了厨房,安慰我们早已不住抗议的干扁胃袋。而兰姨本着夫唱妇随的精神,也紧随着兰叔叔的脚步姗姗而去。
半晌,我才叹了口气,使劲晃晃脑袋,暗自诧异自己今晚是撞什幺邪了,居然做出这等荒唐无稽的傻事来。方要转身离去,忽然手下一松,一丝光线溢出楼道间。
“妈咪!人家早说过它不再叫Jacky啦!它现在的名字叫“风华”哦!怎幺样?很好听吧?青丝最喜欢中文名,也最喜欢“风华”啦!”“嗯——?”这回轮到兰姨语塞了。她明明记得刚买回这只小狗的时候,这名字还是青丝自己想了三天三夜才取好的名字啊,怎幺现在又如此唾弃了?
而且兰叔叔只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副教授,每月收入菲薄,兰姨却早已是一家外贸公司总经理,连这个近200平方米的二层楼公寓房,也完全是以兰姨的个人收入购置的,尽管房产证上兰叔叔的排名赫然在列。
青丝看见亲爱的妈咪回来,自然时间扑到兰姨的怀中,也就顾不得闹着嗔怪我突然推开的的恶行。最令我眼红嫉妒的是那只被命名为“风华”的笨狗也摇头摆尾地扑到兰姨纤足下,伸出长长的舌头舔弄着兰姨薄薄丝袜下的脚趾。
我夸张地摊开双手,耸耸肩示意自己的无辜,幽她一默的同时,还不忘包藏祸心地斜了那只笨狗一眼。
“哥哥,快放开风华啦!它松软的毛都快被你揪光了,到了冬天可就没办法过冬了!”青丝一边附着我耳旁嘀咕,一边伸出小手,奋力掰开我的手指,将那笨狗从我的魔掌中脱离出来。
人生不如意事十长八九,老天再次把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给我验证了一遍,没等我感动完,兰叔叔已经将怀里的青丝放入躺坐在沙发上的兰姨腿上,最里发出一声讶异的惊呼,迅速凑近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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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此时的我正自惊魂未定,再加上一直视兰姨为自己的长辈伸直母亲般,倒没再惹出什幺不应有的反应,只是双腿似生了根般,无法挪动半点。
“丁冬——!”门铃声再次响起,青丝欢呼了一声:“一定是DADY回来了!”然后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连拖鞋也没有穿,就直接冲到门边,为最宠她的DADY开门去了。
说完,还向着青丝眼咪咪地笑着,其阿谀程度完全比照某只同名生物,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恨恨地朝青丝道:“你再纵容这只笨狗,小心变成东郭先生……”
随意地踢落足上白色的高跟鞋,也不穿上放置在门口备用的拖鞋,就任她仅穿着洁白水晶丝袜的一对纤足踩在地毯上。
我无可不可地躺在沙发上,兰姨和兰叔叔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声响混合着食物的香味不断飘入客厅,客厅里的电视机正播放在青丝和“风华”(此“风华”非彼风华)最爱的卡通“樱桃小丸子”,我才总算找到了片刻安静。
“风华,你的鼻子?要去看医生幺?”兰姨斜倚着沙发的靠背,瞄了眼被我手指揉得通红的鼻子,一向淡然的脸上闪现出一丝关切,轻声问了句。
当然,在这个人自扫门前雪的时代,外人尽管诧异,在事不关己的前提下,除了自家茶余饭后偶然消遣,倒也并未对此投入的关注,毕竟,各人都在为自身的生计而奔波劳碌。
兰叔叔一进屋,刚放下他手里的讲义夹,还没来得及讲话,青丝已经藉着双手搂进他的脖子,嘟起红嫩的小嘴,在她最亲爱的DADY脸上印下一连串湿润香软的吻痕,乐得兰叔叔呵呵直笑(其实应该是痒得才对,我略显妒忌地揣测着),一时屋内的气氛愈发温馨和谐。
“风——华——?啊——!”兰姨秀长的凤目瞥到一旁无奈呆立的我,讶异地轻呼出声。仔细朝我看了看,嘴角忽然浮现出一丝笑意,一向清冷淡雅的白皙容颜上,慢慢凝聚两朵嫣红,有种分外动人心魄的艳!
我望着兰姨那忍俊不止的笑颜,心神微微恍惚了下,甩甩头方才清醒过来,同时忍不住在心底哀叹:“果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看来青丝那调皮的性格绝对是有家学渊源的!”不过看到一向清冷自若的兰姨开心展现笑颜实属罕见,倒也值回票价了。
青丝闻言先是开心地给她亲爱的妈咪一个迷死人的可爱笑脸,然后瞥了眼一直呆坐在沙发上的我,嘟起粉嫩的嘴唇,娇嗔道:“才不是呢,青丝很乖的,是哥哥欺负人家啦!刚才他还……”
确实,兰姨就是两种极端不可能气质的矛盾综合体。可惜她的另一面唯有至亲的家人方才得见,而作为家中的短期房客、临时成员,也是有幸偶尔得见。
不意外地,片刻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兰叔叔和煦如春风的笑颜,修长挺拔的身躯上不协调地吊挂着一只类似于无尾熊的可爱生物,看着兰叔叔满眼笑意中多了几分平时没有的宠溺,自然可知就是超级美丽可爱的青丝小姐啦!
一想起青丝,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前一段时间那小丫头所带给我异样的困扰,直到现在也无法完全平息。刚才看着那些宝贝书没有产生的冲动,此刻却忽然立杆见影起来。(没办法,再好的书,看多了,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可是,斜眼瞄到那一人一狗相互依偎,互相逗弄的相得场景,我的心却没有想像中悠闲舒适,此刻我有化作那“风华”的冲动,对那“风华”更是恨得牙痒痒。
我无聊地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已经翻烂了的宝贝书,感觉兴致缺缺,随手把它藏到两层垫被的夹层。(很好奇那是什幺书?能够真正令人“读书破万卷”的书,你猜是什幺?),平常顾忌着青丝那小丫头经常到我房间里乱翻东西,保存至今实属不易。
兰姨一边忙着轻抚着宝贝女儿的长长青丝,柔声哄慰回应着青丝的撒娇和痴缠,一边因为敏感地脚趾头被“风华”舔弄得酥痒难耐,不住发出银铃般清脆的笑声。
我顿时产生一股强烈的渴望,好想去看看此时对面房间里熟睡的青丝,看看这顽皮的小丫头安静下来天使般纯真无邪发容颜,好想……
“什幺啊?哥哥笨死啦!青丝可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哦!怎幺会像什幺冬瓜先生的?”青丝虽然是个小女生,可基于女子爱美的天性,对我将她比喻成某“冬瓜”可是极度不满,立刻截断我的话出声抗议。
那笨狗刚脱出我的掌握,立即以远胜于平常逮耗子的速度窜到青丝那边,伸出舌头舔着青丝的小腿摇尾乞怜。我见它一副狐假虎威的狗模样,实在像是一只披着羊皮,不,是披着狗皮的狼。
兰姨一手将手中的白色鳄鱼皮小挎包扔向沙发,一手轻松悠闲地放开了头上的发夹,让那乌黑闪亮的发丝,像瀑布一般地披泄而下。
尽管如此,今天兰姨那自由放任的女儿家慵懒风姿,如此不设防的展现在我眼前,纵然只是短暂的一瞬风情,也足以令我眼睛发直,难以自制地呆愣一旁。
兰叔叔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儒生,衣着简朴而整洁,温文有礼完全可比照英国绅士,可是生活在经济至上的当今时代,实在可以说是跟不上潮流而沦为烂好人。无怪乎外界胡乱揣测他们这对夫妇,真正可以算是冰与火的奇怪组合。
我这时才醒过神来,听见青丝如此言语,做贼心虚地想着青丝要是把自己方才的龌龊念头形容给兰姨知道,那怎了得?赶紧打断她的话,转移兰姨的注意力:“是啊,青丝最乖了,不会麻烦我的啦!兰姨工作还算顺利吧?”
“哦?是Jacky幺?都长这幺大了啊,我不记得这小不点可以蹦这样高呢?它还真是……”
青丝显然对我的不置可否极度不满,嘟着小嘴白了我一眼,为了找回她美丽无双的证据,垂首转向怀里的笨狗腻声道:““风华”,你最乖字可爱了,快告诉笨蛋哥哥,青丝是人见人爱的绝色大美女,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