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节(1/2)

    到时候,那和傀儡国也没啥区别了。

    嗯,大楚帝国方面还真的是奔着搞一个傀儡国来的。

    这都出动上万兵力了,耗费的军费也不是个小数目,可不是真的只是为了开放市场和租界区区一个通商港口来的。

    大楚帝国方面是想要把大城王国变成柬埔寨王国的翻版。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直接杀到他们的首都,直接在湄南河河口登陆打一场,然后封锁暹罗湾后,大城王国到最后还是会屈服答应大楚帝国的条件的。

    但是大楚帝国不是,他们是直接占领了大城王国的首都,并先后击溃了他们的数万军队。

    他们,是奔着大收获来的。

    而实际上……这一场战争在拿下阿瑜陀耶城就已经回本了!

    阿瑜陀耶城可是大城王国数百年来的首都,城内积攒了无数财富,黄金白银等各种贵金属,然后其他各种珍贵的宝石,工艺品什么的。

    其他先不说,光是大城王国王师积攒下来的数百年财富,就是被楚军一扫而空……楚军攻入城内后,直接展开了搬家模式,连人家王宫里的珍贵木料都给搬走了……

    而城内的其他地方也不用再说……基本是能搬的就搬,尤其是那些有大量财富的寺庙什么的,里头的各种黄金制品多得很。

    宗教盛行的国家里,宗教场所往往都是财富集中地。

    之前楚军在其他地方搞事情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了,所以这一次在暹罗打仗,搜刮战利品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忘记各种寺庙。

    此外还顺带抢了一波阿瑜陀耶城内的其他各国商人们……嗯,也不能说是枪,而是清理战场。

    反正战争期间,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多的很,城内守军过于残暴,直接把各国的商人们也干掉抢走了货物,随后楚军维持秩序,杀掉了各种土著乱兵后获得些许战利品,这很正常!

    因为各种战利品太多,楚军方面甚至不得不征用了大量附近的船只进行运输。

    保守估计,这一次军事行动,光是获得的黄金以及白银、铜等贵金属就价值五百万楚元。

    然后还有大量不好统计价值的大量战利品。

    仅仅是这些缴获,就足以让楚军方面填补这一次军事行动的军事支出,甚至还能大赚一笔。

    楚暹曼谷条约

    军队不管打不打仗都是要养着的,打仗也就是消耗物资多一些,运费高一些,弹药多一些而已,楚军为了这一次行动额外支出的军费,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撑死了也就百万两左右。

    如果随便打仗就要额外掏出几百万两银子的军费……大楚帝国每年几千万的军费岂不是白花了……

    嗯,更重要的是远征暹罗战役看似规模不小,但实际上烈度非常有限,撑死了也就打了三次规模数千人以上的地面战斗。

    登陆的时候一次、打吞武里一次、打阿瑜陀耶城一次。

    这三次战斗其实强度都不高,楚军方面连弹药都没有打出去多少。

    很多士兵登陆的时候,随身携带也就五十份定装铅弹,但是绝大部分人打完阿瑜陀耶城后,还剩下四十多发……

    持续一个月左右的战争时期里,很多士兵其实也就开了那么几枪而已。

    这烈度不高,弹药耗费不多,这战费自然也高不到那里去。

    至于人员薪资,吃喝什么的……待在营地里不打仗,也得吃饭发补贴啊……

    对于楚军而言,战争期间主要的开支还是人员以及骡马的耗费,这个是大头……但是吧,这部分耗费在和平时期也得很多,战争时期有所增加,但是除非大规模动员,不然增加的有限。

    其次就是弹药的耗费,这一部分就要看烈度了。

    楚军的枪炮非常多,尤其是火炮更多,这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火炮本身不值几个钱,但是弹药贵啊……准确的说是火药贵。

    所以烈度一上去,打出去的炮弹一多,那么额外战费就哗啦啦地往上涨。

    如果烈度不高,没用多少炮弹的话,那么额外战费就比较少了。

    当然了,为这一场战争具体花了多少钱,这其实是个糊涂账,如果要是把固定开支也算进去,那么可就多了去。

    但是这也不重要,楚军方面耗费了多少军费,那都是自己一张嘴随便说,顶多就是参考一下对方的支付能力。

    一千万楚元的赔偿,这已经是往死里抬价了,至于再高,其实也没什么意义了,因为即便是一千万两,大城王国方面也赔不起……

    大楚帝国几乎把他们的首都都抢了个精光,也才搜刮了几百万两财物而已……大城王国怎么可能再拿出一千万两来,不可能的事。

    但是这不重要……反正大楚帝国还有银行啊,你不够钱可以找我们的财务银行贷款啊,然后用关税以及其他税收进行抵押还款啊。

    十年五年还不完,就五十年一百年啊,财务银行赚利息也不着急啊!

    双方各种谈判来谈判去,最终还是达成了最终的协议!

    这主要是东吁王朝已经打过来了,大城王国急于结束和大楚帝国的敌对状态,并指望着大楚帝国把他们的一万多战俘放回来。

    人家大城王国还等着这一万多战俘回来后重新武装并送上西线战场抵抗东吁王朝呢。

    答应大楚帝国的一些苛刻条件,就是沦为傀儡国加赔款,但是不答应……继续这么拖下去大城王国就要亡国……

    所以在承顺十三年六月四日,经过一番艰难的谈判后,双方的全权代表在湄南河河口,大楚帝国的远征军的大本营曼谷签署了条约。

    达成的条约里,并没有军事通行权以及督导权的内容,对这一点,大城王国方面态度很坚决……宁愿割让领土赔款,也不愿意当一个傀儡。

    因此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大城王朝向帝国称臣纳贡,大楚帝国册封大城王朝的国王为暹罗国王。

    嗯,大城王国这个称呼,其实并不是准确的国名,只是当代华夏商人们对暹罗王国当代王朝的代称,取自其首都阿瑜陀耶城,而这个城池的含义翻译过来就是‘大城’。

    因此正式国书以及册封,用的是暹罗王国的名号。

    暹罗方向帝国全面开放市场,帝国商人在暹罗全境内都有着居住以及经商的自由。

    并且帝国国民在暹罗犯法,暹罗方逮捕后只能移交给帝国,根据帝国法律由帝国自行审判,暹罗方不得擅自对帝国国民进行审判并处罚。

    这个就是法外治权……帝国方面对此的理由就是,你们连个正式的法律都没有,随便一张嘴就说我帝国臣民犯法了,这不扯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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