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人傻钱多(2/3)
然而这回等到碗都吃空了,主人也没想起它来。
秋良把他背上,沿着来时的记号回到马车旁。这人脉象细弱,脸色苍白,但身上并未见到什么严重的外伤,胸口腹部也没有明显的病态,一时难以辨别他究竟为何昏倒。
饿伤了的人不能上来就吃肉,否则会坏脾胃,林笙也懒得做什么复杂的饭菜,便挑些好消化的蔬菜,做了一锅软烂适宜的大杂烩焖饭。
不知过了多久,黑狗才停了下来,四处嗅了嗅后,欢急地奔向了一片小土坡。
黑狗变得焦躁起来,但又害怕孟寒舟手里的尖刃,只能原地转了几圈,一会儿看看林笙,一会儿朝树林深处叫唤。
“锦宁城?”秋良惊讶。
林笙犹豫了一下,决定进到林子里面去看看情况,他拍拍黑狗的脑袋,“带我们去吧。”
林笙近前一看,赶紧道:“来帮忙,是个人!”
此时秋良刚用湿帕子给他擦过脸,正端着水盆出去,闻声差点惊叫出来,下意识要把盆甩出去的时候,才发现是那昏迷的小少爷醒了。
秋良有一句每一句地跟他搭话,很快打听出来,这小少爷叫尤真,来自锦宁城。
小少爷渴极了,就着秋良的手咕咚咕咚把一大碗齁死人的糖水给灌进了肚子,喝完又呆愣了好久,不知今夕何夕,直到闻见了飘来的饭菜香味,才慢慢回过神来。
“前头有个小村子,也许会有药卖。”秋良把人背进车中,累得擦了擦汗。
“它好像想带我们去什么地方。”
黑狗通人性一般,吐了吐舌头,吧嗒吧嗒地就往林子里窜。
三人跟着黑狗走走停停,一直到密林深处。秋良仰头见这深山老林的,脑子里不断闪过一些古树昏鸦精怪吃人的传说,越走后背越凉。
夏季炎热,这肉他们几个吃不完也容易坏,不如送出去讨个好。
穿着与黑狗身上如出一辙的金线绸衫,腰上挂着玉佩,脖子上戴着金饰,瞧着非富即贵。
大狗突然跳上来的重量,差点又把刚苏醒的小主人的魂儿给踩飞出去。
糖水自然不管饱,尤真看到端来的饭,眼睛都直了,顾不上回答秋良的话,捧过来就是一顿狼吞虎咽。往日里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饭菜,现在吃的比谁都香,吃完了,毫不客气地还要。
秋良站在坡上半信半疑地探头,见真是个人趴在地上,他跳下小坡把人扶起来,仔细看了看,也奇了:“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少爷。”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秋良道。
孟寒舟亦紧绷着眉头,边走边在手边树干上刻几号,以防迷路。
人还活着,只是晕过去了,也不知道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里。这林子实在是太深了,要不是孟郎君一路做记号,怕是连他们几个都会走丢。
几人刚在村头找了一户人家落脚,正打听村上有没有药材能买,突然一只手拽住了秋良的衣角,一道声音幽魂似的飘了起来:“饿……给我吃的……”
几人随即跟了上去,绕过一棵井口粗的大树后,见那黑狗正拱着地上什么东西,哀怜地呜咽叫着。
林笙忙按住孟寒舟的手:“别,别伤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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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良当然没去过,只是小时候听父亲说起过锦宁,说那是个满地流金的地方。
这时林笙端着一大锅焖饭进来了:“都洗洗手,吃饭了。”
见林笙去了,孟寒舟只能追上。
林笙快步回来查看了这人情况,听他虽然还没完全清醒,嘴里却喃喃自语着要饭吃,终于反应过来——怪不得没瞧见外伤,也没查着内伤,原来根本就不是伤着了,而是饿昏过去的。
此时林笙的药箱基本上已经空得差不多了,找不出什么适合他的药。
秋良说的小村子,当真是小,不过十来户人家,平日里靠种种地、打打猎自给自足。马车驶进村庄的时候,刚过了饭点儿,村里家家户户烧的炊烟还没有熄。
不过繁华归繁华,锦宁城距离这里,足有千里之遥。
大黑狗蹲在床脚底下,看主人吃得香,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它向往常一样巴巴地翘着脑袋,等主人丢下东西来喂自己。
林笙点头:“只能这样了。”
农户一家人能给的不过是些山野小蔬菜,却白得了块上好的羊腿肉,哪有不愿意的,便高高兴兴地让林笙他们随便使,还把西边闲置的小屋子让给他们歇脚。
许是饿红了眼,尤真才昏迷醒来,都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力气,竟龇牙咧嘴地拽着碗沿怎么也不肯丢手,秋良只好无辜地看向林笙。
林笙谢过他们,便进了灶房。
林笙道:“先别管了,带出去再说吧。”
他哭笑不得,于是也不问药的事了,管农家人要了些糖,兑成浓浓一碗糖水,让秋良喂他喝下。然后又用一块羊腿肉,换了些米面蔬果,再借用一下农户家里的灶台。
也不知道这是饿了几天了,林笙怕他暴饮暴食出问题,在他吃完第二碗就叫停了,叫秋良把饭端走。
“饭!”
锦宁城位于大梁西部,虽说是靠边境,但因为西边外族不好战,好经商,所以锦宁城成了与外族通商的中转站,城中来往诸多异国商队,因此异常繁华。
一直蹲在旁边的黑狗见主人睁开了眼睛,兴奋地扑上去舔他的脸。
他忙出去唤林笙:“林医郎!他醒了!”
秋良仍觉得那狗精明得不像寻常畜生,不敢独自留下,赶紧将马车栓好,捡了两根木棍防身,远远地跟上两人——此处是官道,尽头只通往牢山营,所以平日罕有人至,倒也不怕丢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