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o章(1/2)

    第60章

    那一年的九龙城寨,头顶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一架波音747轰鸣着擦过,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片暗无天日的“三不管”地带。

    地上流淌着永远干不了的黑水,空气里弥漫着死老鼠,馊泔水,廉价药粉混合着的恶臭。

    那天,城寨里来了个大人物。

    几辆黑得发亮的轿车硬生生地挤进了狭窄的巷道,下来了两排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保镖,粗鲁地将路边摆摊,乞讨的烂人统统赶到一边,清理出了一条稍微干净点的路。

    年少的傅斯舟,那时候还是只没有名字的野狗,正躲在一根贴满了牛皮癣广告的柱子后面。

    他刚跟隔壁街的流浪狗,为了抢半个发霉的面包打了一架,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额角的血混着泥土,糊住了半只眼睛。

    身上那件不知从哪个垃圾堆捡来的,大得离谱的t恤,早就成了深灰色,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他本来想啐一口唾沫,骂一句“哪来的扑街”。

    直到,他看见了从车上下来的那个小男孩。

    约莫只有十来岁的样子。

    他穿着一件精致雪白的小衬衫,系着深蓝色的领结,外面罩着一件剪裁合体的小马甲。

    脚上那双黑色的小皮鞋,亮得能照出人影儿,没有半点儿尘埃。

    他的皮肤白得发光,像只小奶团子,嫩嫩的,粉粉的,仿佛摸一下就会“啵”地弹回来。

    他在一群黑压压、灰扑扑的大人中间,干净得像个天使,又像是一轮不小心掉进臭水沟里的月亮。

    野狗看呆了。手里那半个好不容易抢来的面包,“啪嗒”一声掉进了地上的泥水里。

    但他顾不上捡。

    那一刻,他甚至忘了饥饿。

    他那双总是充满了警惕和凶狠的狼崽子眼睛,睁得圆圆的,死死地盯着那个精致的小少爷,连呼吸都忘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是可以长得这么干净的。

    原来,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生下来就在烂泥里打滚。

    那个漂亮的小少爷似乎并不喜欢这里的味道,他微微皱着眉,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方正正的,绣着金线的手帕,轻轻掩住了口鼻。

    连那块布,都是白的。

    也许是感受到了那道过于灼热的视线,小宴洲转过头,那双银灰色的眼睛准确地穿过嘈杂的人群,看向了柱子后面的阴影。

    四目相对。

    野狗的心脏猛地一缩,那一瞬间,他竟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他下意识地想要走出去,想要再看清楚一点那个像月亮一样的人,可是他停住了。

    他低头,看见了自己光着的,布满冻疮和污泥的双脚。又看了看自己那双黑乎乎的,指甲缝里塞满泥垢的手。

    脏,太脏了。

    他就像是一只常年生活在下水道里的老鼠,骤然见到了光,第一反应不是拥抱,而是自惭形秽的躲避。

    如果他走过去,哪怕只是靠近一点点,那股属于下等人的酸臭味,一定会熏到那个小少爷吧?如果他不小心碰到了那个小少爷,一定会把他雪白的衣服弄脏吧?

    那样完美的月亮,是不应该被泥点子溅到的。

    于是,他这只野性难驯,在城寨里敢跟成年人拼命的野狗,第一次退缩了。

    他把那双脏兮兮的手背到了身后,在这寒冬腊月里,把自己整个身体都死死地缩进了更加黑暗,更加肮脏的阴影里。

    不敢上前,甚至不敢大口呼吸。

    他只能像个卑微的信徒,躲在暗处,贪婪而绝望地用目光描摹着那人的轮廓。

    “少爷,这边脏,小心脚下。”老管家护着他往里走。小宴洲收回了目光,跟着父亲走进了那栋最高的大楼。

    直到那抹白色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楼道里,野狗才慢慢从柱子后面挪出来。

    他站在沈宴洲刚刚站过的地方。那里似乎还残留着一点点极淡的,好闻的香味,像是某种昂贵的花香,和这周围的腐烂味格格不入。

    他蹲下身,看着那块干净的水泥地,那是刚刚小少爷的皮鞋踩过的地方。

    他伸出脏兮兮的手指,想要去摸一摸那个脚印,可在指尖即将触碰到的瞬间,又像是被烫到一样缩了回来。

    他把手在自己那件破烂的t恤上用力擦了擦,擦得皮肤发红,擦得生疼,直到自以为擦干净了一点,才敢小心翼翼地,虚虚地在那块空气上点了一下。

    “云泥之别。”

    那时候的他不识字,不懂这个词。但那一刻,这四个字就像是烧红的烙铁般,狠狠地烙在了他稚嫩的灵魂上。

    从那天起,城寨里的野狗有了一个秘密。

    他想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但他又发誓,这辈子,绝对不让月亮沾上自己身上的一点泥。

    那天的惊鸿一瞥后,野狗并没有离开。他像是着了魔。

    “他还会再来吗?”

    这个问题像是根带刺的藤蔓,缠绕在他空空如也的胃里,竟然比饥饿感还要让人抓心挠肝。

    于是,在这个大家都在忙着抢食、偷盗、苟延残喘的烂泥塘里,出现了一个怪异的景象:那个平时最凶狠、为了半个馒头能把人咬出血的狼崽子,竟然一连好几天都不去抢饭了。

    他就像个忠诚的守卫,每天天不亮就蹲守在那个巷口的阴影里。那里视野最好,能第一时间看到有没有黑色的轿车驶入。

    肚子饿得咕咕叫,他就抓一把地上的雨水喝;困了,就靠在发霉的墙壁上眯一会儿,耳朵却竖得像天线,警惕着任何引擎的声音。

    他在等他的天使再次降临。

    或许是老天爷听到了野狗卑微的祈祷,第二天,那个车队真的又来了。第三天,也来了。

    因为沈家的生意谈判陷入了胶着,那位沈家的小少爷便不得不每天跟着父亲来到这个肮脏的地方。

    野狗学聪明了。他不敢靠近,怕自己身上的臭味熏跑了月亮。他爬上了天台,透过错综复杂的电线和招牌的缝隙,贪婪地窥视着楼下的那抹白色。

    他看他百无聊赖地踢着脚边的小石子;看他皱着眉头,嫌弃地避开路边飞溅的脏水;看他站在一群凶神恶煞的大人中间,挺直了脊背。

    每一次偷看,野狗的心跳都会快得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他觉得自己像个窃贼,正在偷取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珍宝,哪怕只是目光的触碰,都让他觉得自己在犯罪,却又兴奋得浑身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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