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N老男人哺R期当街飙R因为生不出女孩被卖进窑子(6/8)

    先是在大街上被妻主脱光衣服羞辱然后卖进那种地方的莫一尘,又是被监工随意抛在山谷里伤痕累累的邦邦,她的身边还有一个承受了多年虐待与家暴的秋时。时至今日,她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一个根本不把男人当人看待的世界,而她所能做到的事情,很有限。

    既然如此,作为被世界优待的女性,她才更应该行力之所能及,守护好身边的人才对。听秋时说那位姨母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她决定厚着脸皮去试一试,看能不能分期付款赎回田地,虽然可能会被轰出来。

    “妻主,现在是白天,您想……”

    “不,我不想。”

    宋伶火速收回手,现在还是大白天,而且舒适刚从山上捡柴回来,还没有吃过午饭,真又像上次那样擦枪走火就太不是东西了。

    “嗯……”秋时看了看自己沾了松针打满补丁的粗布衣服,终究也没说什么。其实他刚才想说的是,如果妻主想要的话,他可以立刻去洗澡换身衣服,或者她喜欢,就这这套衣服,扒掉裤子就是他的淫根和产穴。穿着衣服玩,也是可以的。

    他已经二十七岁了,寻常男人像他这般岁数孩子都生好几个了,而他连欢爱的次数都稀少,并且屈辱远胜与欢愉,好不容易被年轻有力的少女索要了这副不要脸的身子,正是欲望强盛的时候。

    然而妻主说不想要,他也就不敢再求。男人本就该是被动承受的一方,除非妻主要求,否则在别的时候,又怎么能够总是觍着脸索求呢?上次,他就已经犯过一次了。

    秋时悄悄夹了夹胯下那眼水汪汪的产穴,如今这处既不能孕育,也不能产污事,只有愈发淫荡下贱的淫水,源源不绝从这处小穴淌出。生不了孩子的男人,也配得到妻主的爱抚吗?所以,他不敢要,也不能要。

    “秋时,我要出门一趟散散心,哎不用陪,今天中午不回来了,你就在家等着我吧。”

    看着宋伶拿了钱出门了,秋时垂下头来,纤细的身躯摇摇欲坠,似乎下一秒就要倒下来。但他究竟还是没有倒,收了晾衣绳上的布条,端着水盆进了柴房。

    区区下人没有权利干涉主人的行踪,至于她推开了他,却又拿着这么多钱出远门,究竟是不是去了那种地方,答案似乎显而易见。他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甚至连孩子都生不出来,他都知道的。

    邦邦温顺地躺在床上,瞧见秋时进来,坐在了他的简易木板床前,乖乖地抬起胳膊方便秋时给他擦身换药。

    今天似乎与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邦邦还是明显感觉到了秋时的情绪很低落,也总是走神,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挑逗着自己奶头上的乳孔,手握擦身的毛巾,迟迟不往下挪。

    邦邦想起自己的梦,顺从地张开大腿,任由走神的秋时用毛巾摩擦自己的乳头,有一下扯得重了,直扯得胸前未发力的软肉随着拉长的乳粒在空中变形。他知道自己的声音似乎很难听,所以咬着牙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邦邦自以为没有发出声音,实际上他扭动身躯的动作扯动了盖在下身的被子。这动静终是惊醒了失态的秋时,看着仅是被男人擦身就意乱情迷的邦邦,秋时终是不忍,抬起被乳肉烫热的毛巾,飞速给这副已经烂透的身体做了简单的清洁。

    也许是因为身材格外高大健壮,邦邦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比常人大上一圈,当然也包括难以启齿的私密之处。巨硕的淫物并没有完全硬起来,就已经颇具规模,大概除了流连风月的老手,没有女人会喜欢这种狰狞恐怖的东西。

    也许是被玩弄得多了,也许是生育过孩子,又或者二者皆有,邦邦的产口微张,每次擦身时也都是湿漉漉黏糊糊的,加之长久不得动弹空气不流通,胯下那处总散发着糜烂的腥臊味,和月信污血以及男人生产后流的恶露味道差不多。

    秋时是见过男人生产时的样子的。公公生产时婆婆不在家,来不及请稳公,是公公指挥着十一岁的秋时帮忙接的生。他看见公公的大肚子一动一动的,羊水混着血水从产口淌出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接住了一个湿漉漉皱巴巴的女婴。

    女婴降临人世的着陆点是他的手掌,这么小的一只躺在他的掌心里,就和巴掌差不多大,肚子上还连着长长的脐带。他按照公公的指示用热水烫过的剪刀剪断脐带,把柔软无骨的小婴儿包起来。

    他有些难以置信,这个和小猫儿一样的小东西,就是他未来的妻主吗?他将来也要和这个小家伙成为伴侣,怀上她的宝宝,躺在床上像公公一样满头大汗哭叫连连地生出他们的孩子,这就是每个男人必经的命数。

    秋时擦完最后一处,搓洗拧干了沾满味道的毛巾,最后扫视了一眼这副已经生过孩子的男人的赤裸裸的躯体,为他结结实实盖好了被子,除了脑袋之外,不露出一丁点肉体。

    男人的身体本就淫贱,到了一定的年纪,尚是贞子都淫欲丛生,故大户人家的公子很多都要求从八岁起配带贞操锁,就是为了防止忍不住自己动手,为将来的妻主留下绝对的贞洁。

    在尝过女人爱抚之后,男人的淫性就更加难以收敛,碰上夫侍众多妻主不能兼顾的,后院兄弟间互相抚慰的例子比比皆是,夫侍之间互用道具,是心照不宣的事情。

    当然也有擦枪走火互出真感情的,传闻三百多年前,县令家中夫侍众多,其中二男互生爱慕,竟还真刀真枪上阵实操,把妻主都丢在了一边。事情败露后,本县就有了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若女子有夫侍二人及以上,除特殊要求外,二人皆需配带贞操锁,唯有妻主应允,方可摘锁承欢。

    男人天生长着一副离不开女人的淫贱身子,千百年来被女人拘禁家中,身份地位好比家具,唯一的作用就是为家里生个女儿传宗接代。莫说进学堂读书做官,就连街上的店铺,也没几间是为男子而开,男人想买点男儿家月信时用的东西,都得央求妻主百般讨好,还得遮遮掩掩,生怕让他人发现这等脏污丑事。

    偏生又要让男人以淫为耻,以贞为荣,一边承受着淫欲的折磨,一边羞耻着向妻主求欢,每每被折磨得又痛又痒,还要跪谢妻主大恩,以图博得怜爱。

    秋时便是此等环境造出的优质家具,然而大抵是因为宋伶的特立独行和放纵,除了恭良淑简让,这个男人心中竟也升起一些多余的不该有的情绪来。

    温顺的家具,尽责的下人,以双手迎接了她的新生的人……现在看来,他一遍遍回想那些她根本不记得的所谓过去,只是因为自己害怕而已,害怕失去了这些身份的他什么也不是,也没有任何继续待在她身边的理由。最重要的是,他始终无法舍弃“宋伶夫郎”这个身份,这是他的责任,也是束缚他的链条。

    可是,这对她来讲,太不公平了。

    要说宋伶拿着钱去了哪里,自然是去了这位同宗族的姨母家中。她已经向消息灵通的珍家三姐妹打听过了,姨母买下土地后并无精力种植,也是租给了另外一户种粮大户,如今他们的钱或许不够赎回土地,但是向姨母租下下一年的田地使用权,还是勉强足够的。

    也不知道珍绣珠在哪里听到的传言,说是这位姨母脾气暴躁,且与宋伶关系不和,于是小丫头抬了抬自己高傲的下巴,揪住了宋伶与其他农人相比细嫩光滑了不少的爪子:“为了避免你这蠢女人被打死,还是我带你去吧。”

    绣珠是个很尽责的姐姐,父亲早逝母亲不问家事,两个妹妹都是她在带,才十岁出头的丫头手上就有一层薄薄的茧子,让人没由来的心疼。

    “喂,女人,谁让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了?”绣珠抬起头,用并不符合她名字意境的激烈语调对宋伶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然而她顶着一张幼女脸说出的霸总语录,实在是让宋伶无法按她所想五体投地肃然起敬。于是,宋伶像往常一样,仗着身高优势把手按到了绣珠的脑袋上,狠狠揉了一把。

    “没人告诉你不可以摸女人的头吗,我可是顶天立地的大女子……”

    或许这世界对女人本就是宽容而优待的,分明原主之前吃喝嫖赌懒惰邋遢,对待夫郎也是非打即骂,更是败光了宋木匠留下的田地家产,是个实打实的败家女。

    然而鉴于她这些日子都老老实实在家养病,没有出去作妖,也没有和之前的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还给她那可怜的童养夫也做了新衣服,总算是有了个人样。所以在宋伶找到同族姨母时,姨母并未像宋伶想象中一般直接赶她出门,反而还给她们找了椅子坐下聊。

    这位同族姨母是宋木匠的堂姐,木匠娘生前与姨母很是亲近,对待这个可怜又可气的堂侄女,姨母心中自然也是五味杂陈,有对她失去母父的怜惜,有对她不听管教的无奈,更多的则是对她行事不端的埋怨。

    近来听了许多关于堂侄女的传闻,今日方得与她一见,又看她打扮清爽利落,眉眼间也少了原先的猥琐,端的是落落大方,姨母虽面上依旧严肃,心里却是欣慰的。

    她这堂侄女无事不登三宝殿,猜到宋伶是为抵押给她的田地一事前来。

    姨母在心中做了打算,想着若是宋伶真浪子回头,那也算是喜事一桩,堂姐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了,那她不妨就做这个好人,把田契交给宋伶,好歹让她妻夫二人能有个出路。

    宋伶的打算是从姨母这里租下原先的田地,今年稻谷已经收成,现在正是租地的好时机。事情比她想象的更好解决,看到宋伶带来的租金,姨母爽快地答应了堂侄女的请求,心中对传言更是确信无疑——看来宋伶真的改过自新,有了些大人样了。

    宋伶回来得比预计要早,正是饭点,秋时却不在家中,想必是又接了什么活儿,给她这败家女赚嫖资去了。

    她可是注意到了,她拿着钱出门的时候,秋时刚捡完柴火回来,身上穿的是那件打满补丁的旧衣服,他用骨节粗大的手指捏着带了毛絮的破旧衣角,和以往一样微笑着目送她出门,但是笑得比哭还难看。

    这实在是她的自尊心作祟,本想着等事成之后再告诉他,不然要是真被姨母用扫把打出来,又要被秋时安慰,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就像是细小的丈夫耀武扬威和新婚妻子炫耀了自己的技术,结果在结束之后被温柔的妻子安慰道:“没关系,小小的也很可爱。”

    宋伶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努力配合演出还要费尽心机顾及她颜面的秋时老婆实在是太可怜了。不对,为什么性转的她不能是188黑皮体育生,而要是这种头上长草的苦主设定啊。

    他那副表情,估计是以为她要和原主一样去找粉巷小正太快活去了,毕竟女人嘛,都是这样的,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虽然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有过案底的女人不值得信任。完美代入自己世界对男性的认知,她觉得秋时会这么误会她也不是不能理解。

    宋伶也是在临死前不久才知道,那个男人在和她结婚初期和前女友纠缠不清,还数次发生关系,至于她如何得知这件事,还是那男人的前女友亲自来告诉她的。

    女方是他的亲表妹,因为未出三服,双方父母并不同意他们的结合,多次勒令二人分手,女方父母更是要把女方带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一笔数额不低的彩礼钱,就可以买断宋伶与家人的联系,成为这对狗男女掩人耳目的最佳道具。

    最为可笑的是,这个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不定的男人背弃了与表妹的誓言,最终选择了温软可欺的宋伶,原因是身为家庭主妇并且文化水平不高的宋伶更让男人有获得感,使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于是,玩地下情但惨遭抛弃的表妹找上了宋伶,要求她离开那个空有其表的男人。这成为了压死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宋伶终于鼓起勇气,提出了要和他离婚。

    在发觉威逼利诱都不能使宋伶像之前一样听话时,那个男人选择了囚禁宋伶,并在被激怒后活活掐死了自己美丽而温柔的金丝雀。

    她是乖女儿,好姐姐,好妻子,却像一朵短命的玫瑰花,于荆棘而生,被蛮横地从树上摘下,又被不识花之人揉碎撕烂,甚至来不及凋零成泥,就早早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如今身份对调,她成了那个可以随意支配他人的买家,而秋时是一笔卖身钱买来的童养夫,他比过去的自己还要弱势而且被动,甚至连笼子里的金丝雀都做不了,还得辛苦赚钱养活她。

    这些日子里,她不过是偶尔收拾一下房间,在他晚归时做了几顿饭,他就语无伦次手足无措,说不出责备她的话,每每最后只能干巴巴重复那么几句话。无非就是什么女子远庖厨,这些都是男人该干的活儿之类。

    秋时不在家,饭还是要吃的,先去柴房看了看邦邦,瞧见他正在睡梦之中睡得踏实,便去煮了些粥,打算一会儿给他端过来一碗,再给辛苦挣钱还总怕被嫌弃的可爱秋时也留一碗。

    宋伶端粥过来时,邦邦仍然没有醒过来,闭着眼睛微微张着嘴,嘴角还有可疑的水痕,凑近去听,邦邦哼哼唧唧的,时不时发出一声粗重的喘息,还从鼻子里哼出羞人的媚叫。这模样,活像被下了烈性媚药一般。

    邦邦一直都很乖,像一只沉默而温顺的大狗狗。他听不见声音,却可以发声,然而无论是上药还是擦身,他从来都咬着牙一声不吭,如今竟然这般情绪激动,这让宋伶有些诧异。

    凑近去摸他的额头,不见发烫,却是冷汗岑岑,摸上去也一片冰凉,再看他皱着眉头左右挣扎,分明就是做了极可怕的噩梦。冷不丁手被湿凉的脸贴住,梦中的男人似乎寻得了什么依靠一般,拱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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